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1、演繹推理 。演繹推理系指前提與結論之間有蘊涵關系的推理方法 。所謂“蘊涵”是形式邏輯中的一個常用概念 。我們說一個判斷或一個判斷形式p蘊涵一個判斷或一個判斷形式q,也即指,當p為真時,q也必然為真 。
2、歸納推理 。歸納推理一般而言是指由個別的事物或現象推出該類事物或現象的普遍規律的推理方法,主要包括3種推理方法:簡單枚舉法、統計概率法與求因果聯系法 。
3、類推法 。類推法是指由兩個或兩類事物在許多屬性上都相同,便由此推出它們在其他屬性上也相同的推理方法 。例如,已知甲事物具有a、b、c、d、e等屬性,且已知乙事物具有a、b、c、d等屬性,因而得出結論乙事物也具有e這種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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