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怎么辦呢?】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應當盡快申請補辦,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

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應當盡快申請補辦,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 。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這樣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
一般正常補辦的流程是: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 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5. 委托書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6. 單位正式申請在結束語中載明:本單位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
【法律依據】:
《土地登記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0號,2007年11月28日)第七十七條:“土地權利證書滅失、遺失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刊登滅失、遺失聲明后,方可申請補發 。補發的土地權利證書應當注明“補發”字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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