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國家網信部門(即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協調統籌工作 , 主要是協調網絡安全信息的共享以及各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檢查檢測 , 避免不必要的檢查和交叉重復檢查 。
4、國務院公安部門(即公安部):負責指導監督工作 , 主要從保證國家安全角度出發 , 包括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認定規則備案、匯總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名單、收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發生的特別重大網絡安全事件和網絡安全威脅信息、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進行網絡安全檢查檢測等 。
亮點三:明確運營者的三大特殊合規制度建設義務
1、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護制度
2、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護制度
3、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制度
亮點四:強化和落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主體責任
1、責任要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實行“一把手負責制” , 明確運營者主要負責人負總責 , 保障人財物投入 。
2、崗位建設: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 , 履行安全保護職責 , 參與本單位與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有關的決策 , 并對機構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 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關鍵崗位禁用人員:因實施危害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的活動而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 , 5年內不得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 , 終身不得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
亮點五:對漏洞探測、滲透性測試等活動進行了特別規定
《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國家網信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批準或者保護工作部門、運營者授權 ,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施漏洞探測、滲透性測試等可能影響或者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的活動 。 對基礎電信網絡實施漏洞探測、滲透性測試等活動 , 應當事先向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報告 。 ”
五、反恐主義普法專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是一部全面、系統地規定有關工作體制機制和手段措施的綜合性法律 , 是反恐主義工作的基本法 。 該法是為了防范和懲治恐怖活動 , 加強反恐怖主義工作 , 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 根據憲法制定的 。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于2015年12月27日發布 , 2016年1月1日施行 。
什么是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是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 , 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 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 , 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 。
恐怖活動是指恐怖主義性質的下列行為:
·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 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的 。
·宣揚恐怖主義 , 煽動實施恐怖活動 , 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 , 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志的 。
·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 。
·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
·其他恐怖活動 。
【法律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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