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魯迅與故鄉:愛與恨的糾葛背后,是一堆“他最不想提及的傷心事”
1898年,對于魯迅而言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轉折點,這年,他不僅把名字由原來的周樟壽改為了“周樹人”,還在經過考量后,決定離開浙江紹興老家,前往位于南京的江南水師學堂求學。
這年,魯迅虛歲18歲,實歲17歲。
魯迅是個孝子,此時他的父親周伯宜剛剛過世兩年,其母尚在悲痛無助中,他為何突然在這時候毅然離家呢?這個問題的答案,魯迅實際早在他的著作《朝花夕拾》第八篇《鎖記》里講到了。只是,魯迅并沒有說得太具體,他只說:
“本家叔祖母一面教唆他可以竊取家中的錢物去花用,一面就散布謠言,說他壞話。”
實際上,除了《瑣記》中“點到為止”的叔嬸母的這類事,在這之前五年,魯迅在老家累積了很多的“類似”惡心、難受、痛苦事兒。正是這些,讓他最終下定決心離開紹興跑到了外邊。
魯迅離家前的第五年,即1893年,這一年,周家發生了大事:“魯迅祖父、翰林周福清因為科舉舞弊案而被革職下獄”。
在舊時代,科舉舞弊可是重罪,清朝的很多科場案一次下來能殺戮幾十人,就連交通關節的人,也常有被判處死刑的。好在清朝末年,科舉舞弊抓得沒那么嚴了,但周福清依舊免不了被革職、下獄。
這樁大案出來后,周家地動山搖,衙門方面騷擾的同時,親戚本家的嘴臉也都顯現出來了。為了不牽連魯迅兄弟,大人將他們兄弟安插到離城有三十多里的皇甫莊大舅父的家中避難。
此時的魯迅剛剛12歲,正是敏感時期,這種時候家里遭此大難,他的心情可想而知。后來,寄住在大舅父怡堂處的魯迅,曾在這里被人稱作“討飯”,即乞丐。魯迅聽了這話后很受刺激,小魯迅四歲的弟弟周作人曾在書籍《魯迅的青年時代》里這樣講述這段過往:
“他們說他(魯迅)討飯,這個刺激的影響很不輕,加上后來本家的輕蔑和欺辱,造成他的反抗感情,與他日后離家出外求學的事情也很有關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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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鋪柜臺有多高呢?這點,周作人曾做過詳細的描述,他說:
“(柜臺)大抵普通身材的大人站上去,他的眼睛才夠得著看見柜臺面吧,矮一點的便什么都看不見,只得仰著頭把東西往上送去。”
魯迅的身高不高,可以想見,站在這樣的柜臺把東西往柜臺上送時,他一定是非常吃力而且覺得心里憋屈的。
【 周作人!魯迅與故鄉:愛與恨的糾葛背后,是一堆“他最不想提及的傷心事”】關鍵,紹興當地當鋪的伙計徽州人居多,他們在當地被稱為朝奉,因本身自高自大,加上依恃主人是地主土豪,來當的又都是窮人,所以總顯出一副傲慢的神氣。魯迅和這些人打交道,難免受白眼和嘲諷。
當鋪所用的“當票”也很讓魯迅受不了,這些當票票面原印有簡單規則,可當鋪為了“含糊其辭”,特意將介紹規則的字弄得異常模糊。當票空白處的物品和錢數,則使用比草書還難看懂的“草字”。
至于當票上的措辭,那就更加奇葩了,如是一件羊皮女襖,票面上的字讀出來便是:“光板無毛破皮襖一件”;如果是銀飾品,票面則寫“云低銀”類似。這樣一來,每次魯迅上當鋪時,拿去當的明明是最值錢的物件,可票面上顯示的卻是“破銅爛鐵”一類。當鋪這樣做,自然是為了更好地欺詐客戶。
相比去當鋪,上藥店抓藥也同樣讓魯迅難受。父親生病的三年間,魯迅是藥店的常客。父親的病一天比一天重,可那些所謂的“名醫”卻始終未診斷出他究竟是什么病癥,這讓魯迅覺得非常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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