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預售業務管理規范有哪些變更?

為了適應天貓預售業務的發展,平臺擬針對《天貓預售業務管理規范》中的部分條款進行優化 。那么天貓預售業務管理規范變更通知是什么?

天貓預售業務管理規范有哪些變更?


第十一條【限購管理】
變更前:
天貓預售商家在發布商品時可設置單個消費者ID的限購數量 。
變更后:
天貓預售商家在發布商品時可設置單個買家ID的限購數量 。
第十二條【定金管理】
【天貓預售業務管理規范有哪些變更?】變更前:
(三)定金規則:
1、支付定金后,因買家自身原因導致未如期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還 。
2、支付定金后,因賣家原因導致買家未如期支付尾款的,賣家應退還定金,并向買家補償與定金同等金額的價款 。
3、買家支付定金后賣家取消或調整承諾優惠導致尾款價格上漲,若買家如期支付了尾款的,賣家須依據承諾履行優惠,否則按照《天貓》“違背承諾”規則處理 。
4、買家支付定金,并如期支付了尾款,若因賣家延遲發貨導致交易未能實際履行的,除須返還定金并向買家補償與定金同等金額的價款外,還需按照《天貓規則》及相關規則處理 。
交易未能實際履行的場景包括但不限于:
4.1在買家發起退款、投訴時,賣家還未將商品寄出的;
4.2買家以延遲發貨為由,申請退款、退貨退款,且最終訂單狀態為交易關閉的 。
5、買家支付定金,并如期支付了尾款,若交易已履行完畢但賣家存在延遲發貨的,則按照《天貓規則》及相關規則處理 。
變更后:
(三)定金規則:
1、定金支付完成后至尾款支付完成前為定金擔保期間(下稱“擔保期間”),定金具有擔保效力,買賣雙方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合同編有關“定金”的相關規定,即:
(1)擔保期間,因買家自身原因導致未如期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還 。
(2)擔保期間,因商家原因導致買家未如期支付尾款的,商家應退還定金,并向買家補償與定金同等金額的價款 。
2、買家支付尾款后,定金不再具有擔保效力,直接成為預售商品價款的一部分,即:
(1)買家根據《天貓規則》相關規定,發起退款的,定金作為預售商品價款的一部分,將包含在退款金額中,即“定金”可退 。
(2)商家若存在延遲發貨、缺貨、虛假發貨等情形的,則按照《天貓規則》相關規定處理及賠付(若有),而不再適用“商家雙倍返還定金”之規定 。
3、商家應保障買家預售體驗及權益,買家支付定金后,若因商家取消或調整承諾優惠導致尾款價格上漲,買家可選擇:不予支付尾款,此時視為商家原因導致買家未如期支付尾款;如期支付尾款,此時商家須依據承諾履行優惠,否則按照《天貓規則》“違背承諾”規則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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