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毀公共設施是誰的責任?

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的3個小學生,兩個星期偷走42輛公共自行車,造成損失超過1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幾個“熊孩子”平均年齡只有10歲,孩子的家長不愿賠償,只是丟下一句話:要錢沒有,讓派出所把孩子抓走吧 。

熊孩子毀公共設施是誰的責任?


家長“要錢沒有,讓派出所把孩子抓走”的態度實在是不可取 。未成年人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作為監護人的家長理應承擔經濟賠償 。學生家長態度冷漠,不愿賠償的做法反映出部分家長法律意識淡薄,缺乏責任意識 。
熊孩子毀公共設施是誰的責任?


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不僅要照顧孩子的日常生活,還有更多的義務要履行 。比如,監護人在未成年人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有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 。作為家長,千萬不能在孩子犯錯時推卸責任,不能給孩子做出不負責任的“榜樣” 。
熊孩子毀公共設施是誰的責任?


【熊孩子毀公共設施是誰的責任?】孩子犯錯后勇于承擔責任是負責的家長,孩子犯錯前未雨綢繆是智慧的家長 。出現這樣的事情就提醒我們家長平時在對孩子的教育中要有所側重 。教育孩子保護公共財產,珍惜公共資源既是對社會負責,也是對孩子和家庭的保護 。另外,學校在這方面也要加強教育,通過各種宣傳教育活動,增加學生對公共設施的了解,提高他們對公共設施的保護意識,從根源上防止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
孩子犯錯家長不可將責任一推了之,勇于承擔責任,積極發現孩子教育方面的不足并有針對性地解決才是上上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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