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于歡無罪釋放了嗎?


辱母案,于歡無罪釋放了嗎?


沒有 。
2017年5月27日,該案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報庭審相關信息。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于歡屬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有期徒刑5年 。
擴展資料
于歡案的思考
一、如何把握正當防衛條款的立法精神 。1997年修訂的刑法典第二十條對正當防衛制度作了三處重要修正,其立法原意和立法精神就是為了強化防衛權,鼓勵公民勇于實施正當防衛 。
二、如何判斷正當防衛前提條件 。我國刑法對作為正當防衛對象的不法侵害的范圍規定較為寬泛,不僅包括侵害人身權利的不法侵害行為,還包括侵犯財產以及其他權利方面的不法侵害行為;不僅包含犯罪行為,還應包含違法行為,故不能將不法侵害片面理解為暴力不法行為 。
【辱母案,于歡無罪釋放了嗎?】三、如何判定正當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對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理論界存在兩種主流觀點,基本相適應說認為,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是指防衛行為必須與不法侵害總體相適應;必需說認為,是否超過必要限度,應從防衛實際需要出發,進行全面衡量,應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客觀實際需要作為防衛的必要限度 。
四、對防衛過當如何定罪量刑 。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理論上一般認為主要是過失,也有間接故意 。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于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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