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直銷和傳銷的本質區別!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


直銷與傳銷的區別(一文讀懂直銷和傳銷的本質區別?。?br /> 法制日報采訪人員 林楠特
近日,14家直銷企業在京簽署了關于守法直銷、做中國好公民的倡議書,發出“遠離虛假夸大宣傳、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等倡議,有關直銷、傳銷的話題再次引發關注 。直銷和傳銷有何不同?如何界定?直銷企業在我國如何異化為傳銷?為何會異化為傳銷?本期“聲音”版特別邀請三位專家共同探討這些問題 。
嘉賓
余釗飛(浙江省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喬新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印 波(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
我國如何界定直銷和傳銷
印波:
傳銷和直銷原來同屬一宗,兩者可以互用,都是無店鋪交易的衍生模式 。這種商業模式是由美國紐崔萊公司于上世紀三四十年代首先啟用的 。當時的紐崔萊公司研發了諸多營養品和保健品,但由于人們并沒有使用這些新型商品的習慣,為打開市場,紐崔萊公司想到了通過人際關系口耳相傳的方式來經營,設計一定的分享模式,讓推薦人從被推薦人身上獲取一定提成,讓消費者同時成為經銷商,隨后很快這種模式贏得了市場,并迅速擴張 。在這之后,這種商業模式由于其獨具的裂變效應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作金融騙局,即沒有產品或者只有道具產品,完全依靠拉人頭收取入門費來經營,只有金字塔頂端的獲利,其他人都是受害者 。
自直銷/傳銷進入我國以來,其含義幾經變化 。1997年傳銷管理辦法將單層次直銷和多層次直銷表述為傳銷,并視其為合法的營銷模式 。當時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尚不成熟,政府對于這種新營銷模式監管還不到位,人們對新型營銷模式的判斷能力較弱,一些商人利用多層次直銷的模式經營道具商品或者搞純粹的資本運作,將其演變為金字塔式傳銷 。1998年國務院頒布《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全面禁止單層次多層次傳銷以及金字塔式傳銷 。也就是說,無論是欺詐式傳銷還是direct selling(直銷)一律都不得在中國發展 。2005年,國務院通過了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正式規定了中國法律語境下傳銷和直銷的定義 。我國的合法直銷是指持照合規的單層直銷 。而其他模式,包括多層次直銷均被認定為傳銷 。
余釗飛:
在我國法律上,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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