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開發商逾期交房怎么辦】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 。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
猜你喜歡
- 買車貸款首付多少
- 裝修貸款怎么申請
- 買房貸款30年可以提前還款嗎?
- 車險貸怎么辦理
- 青島興業銀行貸款利率是多少
- 分期房產如何民間抵押貸款
- 公積金貸款批下來后多久會失效
- 銀行會打電話問銀行貸款用途嗎?
- 全款房怎么做貸款
- 憨妻的都市日記買房是哪一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