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
民事答辯狀,是民事被告、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起訴或上訴,闡述自己認定的事實和理由,予以答復和辯駁的一種書狀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提出答辯狀是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不是訴訟義務;但被告人或被上訴人逾期不提出答辯狀,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
【民事訴訟法答辯期限是多久】
猜你喜歡
-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有多久
- 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是多久
- 護照有效期多長時間 護照有效期是多久
- 拼多多售后期限多久?注意事項有哪些?
- 答辯問題回答不上來怎么辦 答辯答不上來怎么圓場
- 拍拍貸可以延期還款期限嗎?
- 圖書館借書超過期限了怎么辦 有滯納金嗎
- 駕駛證逾期可以補辦嗎 延期期限是多久
- 司法拘留期限的計算時間從何算起
- 疫情期間駕駛證學習期限會延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