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含義、作用、特點以及合同寫作注意事項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 。
1、草擬合同之前要胸有成竹,整個合同的框架和內容應醞釀成熟 。
2、認真仔細,不要忽略任何事項,書寫的每個句子應意圖明確,表達明晰 。
【合同的含義、作用、特點以及合同寫作注意事項】3、草擬合同順序應符合邏輯,應使用慣用的文件格式和術語 。法律術語要明確而具體 。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

合同的含義、作用、特點以及合同寫作注意事項



擴展資料:
合同的效力
1、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 。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 。要約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
2、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3、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諾,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
4、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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