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鑒定法院會采納嗎?


筆跡鑒定法院會采納嗎?


【筆跡鑒定法院會采納嗎?】筆跡鑒定法院會采納,但只能是法院指定的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 。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所鑒定的筆跡結論,可以作為認定筆跡的獨立證據,可以獨立使用,如有相反證據時,只能重新鑒定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以內提出 。對需要鑒定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以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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