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于婚內財產夫妻共同所有


哪些屬于婚內財產夫妻共同所有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入;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v夫妻共同財產 。
《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

【哪些屬于婚內財產夫妻共同所有】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