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生效有違約責任嗎?


合同未生效有違約責任嗎?


合同在成立時并未生效 , 如附條件的合同、附時間期限的合同等 , 此時合同已經成立 , 雖然并未生效 , 但是對合同當事人已經產生約束力 , 故而也存在違約責任 。合同的成立是區分合同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的根本標志 。在合同成立以前 , 因合同關系不存在 , 則一方的過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賴利益的損失屬于締約過失責任而不屬于合同責任;在合同成立以后 , 一方違反合同義務 , 構成對合同義務違反并應負違約責任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 , 依法成立的合同 , 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 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 , 受法律保護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 , 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合同未生效有違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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