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內容簡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第20號令 , 以下簡稱《紀律條令》) , 2010年3月10日經國務院批準 , 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于2010年4月21日聯合公布 , 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這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行政處分方面的部門規章 , 是公安隊伍正規化、法制化建設的重要里程碑 , 對于規范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行為 , 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 , 打造人民滿意的公安隊伍 , 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釋義的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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