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領取失業救濟金應該怎么做?

【取消領取失業救濟金應該怎么做?】
如何領取失業救濟金:
1.失業人員有《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
2、各類人員到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 。出具失業證 。
3.到街道辦證大廳一樓開具相關證明,由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核蓋章,辦理失業證 。
3.失業證年審,只需要帶上1至4個證和失業證原件,直接到本街道辦理即可 。
4.失業證遷移到街道的,必須到原區、街道介紹失業人員關系轉移,然后帶1到4個證到這個街道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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