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去哪里辦


身份證去哪里辦


持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 。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辦理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并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后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后,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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