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政體特點是什么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政體特點是什么


三權分立 共和政體 1.立法權由眾議院和參議院兩院行使 。參議院間接選舉產生,眾議院以普選方式選出 。2.行政權由總統和內閣掌握 。總統由參眾兩院聯合組成的國民議會,依絕對多數票選出 。總統是國家元首、軍隊最高統帥 。總統與參議院議員共有創議法律之權 。內政部長由總統任命 。總統和內閣部長共同向議會負責 。3.法國議會享有真正的、獨立的權力,它雖受總統的制約但與總統是并立的機構 。1875年國民議會通過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確立法國為總統制共和國,標志著法國共和政體最終建立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建立后,議會又對憲法做了修改和補充,從此堵塞了所有君主派的復辟之路 。特點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憲法》出臺的意義主要體現在:1.共和派掌握實權;2.共和體制的最終確立;3.與封建君主專制制度、帝制獨裁對比,共和體制的確立是歷史的進步;4.隨著法國工業資產階級勢力的上升,對法國資本主義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政體特點是什么】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