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的禮物分手后要求返還可行嗎?


贈與的禮物分手后要求返還可行嗎?


原則上戀愛時贈送的禮物不能返還,但實踐中根據贈送禮物的不同情況,贈送的禮物也并非絕對不能返還 。對于像鮮花、衣服等這類小禮物,價值較小,屬于戀愛期間的禮尚往來,一般是無條件的贈與,一經交付即轉移了所有權 。但像房產等大額財產,往往是以結婚為目的的,當結婚目的無法實現時,贈與方可以視具體情況主張全部或部分返還 。
【贈與的禮物分手后要求返還可行嗎?】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85條及186條第1款的規定,贈與合同原則上是實踐性合同,所以贈與合同的成立要件僅一般情況下不僅需要有贈與人與受贈人意思表示的一致,還要求必須進行贈與財產的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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