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及激勵方法有哪些?


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及激勵方法有哪些?


店鋪(暫行)管理辦法
1、 顧客永遠是對的 , 尊重顧客的意愿(不管顧客試挑多少衣服 , 最終是否購買 , 都要和顏悅色) 。
2、 薪酬分配:收入=固定工資+提成+獎金+補助+年終獎
固定工資:700元/月 (試用期10天按600元/月)
提 成:有兩種方式選擇:
A:每月的提成按當月銷售量的1.2%提取 , 月銷售量不足1萬元時 , 提成為0元 。
B:每月的提成固定按當月銷售量的1%提取 , 對月銷售量不做最低限制 。
獎 金:此獎金每月提成之外的額外獎勵 , 具體明細如下表:
月銷售量M(元)
月獎金(元)
【服裝店員工管理制度及激勵方法有哪些?】備注
12000≤M<15000
20
15000≤M<20000
50
20000≤M<22000
100
22000≤M<25000
130
25000≤M<28000
170
28000≤M<30000
220
30000≤M<31000
280
31000≤M
月銷售量的1%
補助:當月休假不足3日 , 額外加班的補助;以及因特殊原因而出差的出差補助等等 。
年終獎:根據當年的盈利狀況發放年終獎 。
薪酬制度會隨著地區整個行業工資水平的調節以及人員的工作水平、店鋪的盈利情況 , 作出適度的薪資上調 。并保證不管店鋪是否虧損 , 薪酬水平只會作出相應的提高 , 不會降低 。試用期滿轉正之日為發放工資日 , 連續兩個月的發放工資日之時日為其薪酬盤算的一個自然月 , 每月在發放工資日那天準時發放工資 。
3、 假期:每月有3日的例行假期 , 假期內請假不扣除工資 , 但不計當天的提成與銷量 , 超過3天假期時 , 每天扣除25元工資 , 且不計當天的銷量與提成 。如當月請假不足3日 , 每多上一天班補助按20元/天 。如無特殊原因 , 超出假期之外 , 請假過多影響店鋪經營時 , 店主有權予以辭退 。
4、 辭退與辭職:如對工作不滿意或其他原因需要辭職時 , 應提前10天提交辭職申請 , 否則會被扣除10天的工資和當月的獎金與提成 。因自身工作違規原因被辭退者 , 按相關條例處置 。
違規條例的處理:
①服裝售出時 , 無故不開單據給消費者 , 一經發現扣除500元 , 并視情節問題調查其是否有虛報賬目的存在 。再次發現不開單據一律按虛報賬目處理 。銷售單據即是做帳憑證 , 也是顧客消費的質量保證憑證 , 如單據填寫錯誤 , 可以寫:“作廢” , 并保留作廢的兩聯 , 不準撕毀單據 , 每張單據都有編號 , 如發現單據撕毀缺頁 , 將追究其責任予以100~200元處罰 。
②店員經營期間 , 因弄虛作假 , 虛報賬目 , 中飽私囊被發現 , 扣除當月的所有收入 , 店主有權予以辭退;如再次被發現 , 予以辭退 , 并保留對其訴訟的權利 。
③與顧客爭吵、斗毆 , 對店鋪造成一定影響者 , 第一次發現扣除50元 , 且當月獎金扣除;第二次發現扣除100元;第三次發現扣除200元 , 并予以辭退 。
④節假日(周六、日及法定假日)工作時間為早8:40--商場下班時間 , 非節假日工作時間為早9:00--商場下班時間;不請假無故遲到、早退者 , 視情節程度扣除工資20~50元 。不請假無故不到崗一天者 , 扣除工資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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