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拾得遺失物屬于原始取得”?


如何理解“拾得遺失物屬于原始取得”?


【如何理解“拾得遺失物屬于原始取得”?】將“拾得遺失物”列入原始取得;是指“超過招領公告期,沒有人來認領,此時遺失物屬于國家所有”,這一規定是“原始取得” 。因為此時依據的是法律的直接規定,而不是依據原權利人的意志 。也可能是指“如果遺失物通過轉讓為他人所占有時,權利人有權在2年內要求占有人返還原物,如果超過2年,則占有人可以取得所有權”,這一規定也是依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不是依據原權利人的意志,可以認為是“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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