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行為已有無法定形式要求為標準,分為要式行政行為與非要式行政行為.要式行政行為指法律規定必須以某種方式或形式進行的行政行為.非要式行政行為是指法律未規定一定具體方式,而允許行政機關自行選擇的行政行為.
【要式行政行為與非要式行政行為的概念及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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