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未簽訂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未簽訂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 。可以HI喔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并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3、屬于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 。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4、搜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 。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法律依據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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