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發出后想撤回怎么辦


要約發出后想撤回怎么辦


要約是可以撤回的,撤回要約的條件是撤回要約的通知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
撤回的通知應當先于或最遲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但如果因為其他原因耽誤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約到達之后才到達受要約人 。在這種情況下,受要約人應當及時向要約人發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經遲到,要約已經生效 。如果受要約人怠于通知時,要約人撤回要約的通知視為未遲到,仍發生撤回要約的效力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七條,要約可以撤回 。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

【要約發出后想撤回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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