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對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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