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護照辦理地點

上海護照辦理地點如下:
1、上海出入境管理局
辦公地點: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六: 9:00—17:00
2、自貿試驗區
辦公地點:日京路38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六 9:00—17:00
3、浦東(張江)
辦公地點:環科路999弄1號樓2樓(浦東國際人才港)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六 9:00—17:00
4、浦東(惠南)
辦公地點:惠南鎮城南路1366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六 9:00—17:00
5、長寧(古北)
辦公地點: 古北路788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注:自助機辦理簽注可能因設備故障等因素造成無法受理或延遲取證,請申請人提前辦理,以免影響出行,具體以各辦理點對外的公示為準 。

上海護照辦理地點


擴展資料:
護照須知事項:
1、要提前辦理護照,給頒發護照的機關以足夠的時間,不可等出國日期臨近時才匆匆前去申辦,以免誤事 。
2、經辦人和持照人在領取護照時,應認真核對護照上的姓名、性別、出生 地等,并檢查一下漢語拼音是否正確,鋼印、發照機關印章、簽署是否齊全 。持照人應用鋼筆在護照持照人簽名欄簽名 。如護照上的姓名有誤,則暫不簽名,向發照機關報告 。
3、護照是出國人員的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管,護照上所有項目,均不得污損、涂改 。
4、要防止護照遺失、被竊 。護照在國外遺失、被竊,當事人應立即書面報告我駐外使、領館;在國內遺失、被竊,應立即報告有關申報護照單位或公安機關,登報聲明作廢 。如需補發,仍按正常辦理護照手續辦理 。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的人員回國后,護照即失效 。持多次有效護照的人員回國后,應將護照繳回原發照機關統一保管 。領照后因故未出國者,也應將護照交回原發照機關 。
6、再次出國人員借用老護照須憑出國任務批件、出國人員批件和派遣部門介紹信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護照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出入境管理局電子政務品臺-出入境機構地址時間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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