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室的任務

檔案室工作,是為了集中統一管理單位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全部檔案而建立起來的一項專門業務 。《檔案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和《機關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范》,對檔案室的任務都作了明確規定,其基本任務有五個方面: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檔案室是國家檔案事業的基層組織,必須遵守黨和國家關于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從事本單位的檔案工作,這是做好檔案室工作的基本前提 。同時,為了貫徹執行檔案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檔案室還應該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本單位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使本單位的檔案工作有章可循,從而將本單位的檔案工作納入國家檔案事業法治建設的軌道,這是開展檔案室工作的基本保證 。2、對本單位各部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監督和指導 。檔案室的檔案,來源于本單位文書部門和業務部門,案卷質量的高低,與文書部門和業務部門有直接關系 。為使本單位文書部門和業務部門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歸檔工作符合檔案工作的要求,檔案室應對本單位各部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以保證歸檔案卷的質量,這是國家賦予檔案室的權力 。3、集中統一管理本單位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積極提供利用 。檔案室應該是集中統一管理本單位全部檔案的信息中心 。因此,要創造良好的基礎和物質條件,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管理是手段,利用是目的 。檔案室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為單位領導決策和各項工作服務 。檔案室工作是否有效,是從利用工作表現出來的 。利用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檔案室的發展,影響單位工作效益的提高 。如果檔案室只起“一把鎖”的作用,就得不到領導和業務人員的重視與支持 。檔案室要根據本單位工作利用檔案的特點,編制各種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開展各種利用工作,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 。4、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按照檔案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專業主管機關的檔案部門,除管理好本單位的檔案外,還應負責對所屬單位和本專業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5、依法向檔案館移交檔案 。《檔案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 。”檔案室保存的檔案,一方面,它是本單位形成的,對本單位有用,要在本單位保存;另一方面,它又是國家的,對國家各項工作有用,又需要移交給國家檔案館保存,在更大的范圍為社會各方面當前和長遠的需要服務 。按照《機關檔案工作條例規定》,“省級以上機關應將永久保存的檔案在本機關保存二十年左右;省轄市(州、盟)和縣級以下機關應將永久、長期保存的檔案在本機關保存十年左右,連同目錄數據庫軟盤、案卷目錄(一式三份)和有關的檢索工具、參考資料,一并向有關的檔案館移交 。一個機關的全部檔案是不可分割的整體,應統一向一個檔案館移交 。” 檔案室不僅要按照移交范圍向檔案館移交檔案,而且移交的檔案要符合一定的質量要求 。在移交前,要根據檔案館接收檔案的要求,進行以下方面的工作:①根據國家檔案局制訂的檔案保管期限表,對本單位保存的應該移交的檔案進行鑒定,確定移交范圍;②對應移交的檔案進行質量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調整;③對發現遺缺未歸檔的文件材料要進行收齊補充;④對案卷內字跡褪色洇化的材料要進行登記修復;⑤修改或重新編制檢索工具和有關的參考資料 。準備工作做好后,經過檔案館驗收,認為合格,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6、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有關的檔案業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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