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殘疾人特殊困難救助 每年可申請三千元房補

【深圳殘疾人特殊困難救助 每年可申請三千元房補】

深圳殘疾人特殊困難救助 每年可申請三千元房補


《深圳市殘疾人特殊困難救助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本市戶籍殘疾人特殊困難救助的申請、核定、發放和管理適用該辦法 。
根據新規 , 殘疾人屬于重度殘疾、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情形 , 可以申請護理補助 , 每年申請一次 , 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 。由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 , 可申請困難生活補助 , 每半年申請一次 , 補助標準為:低保家庭殘疾人每人每月200元;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
新規稱 , 殘疾人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被錄取進入高等院校后 , 在校期間可申請學雜費補助 , 最高補助標準為:大專每學年4000元;本科每學年6000元;碩士及博士研究生每學年8000元 。殘疾人通過國家認可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大專以上學歷 , 可以憑畢業證書申請一次性補助4000元 。
住房方面 , 新規規定 , 殘疾人家庭或者單身殘疾人居民 , 未購買過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未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未領取住房貨幣補貼 , 且殘疾人家庭成員或者單身殘疾人居民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 , 可以申請住房補助 , 補助標準為每年3000元 。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6-01-07 , 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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