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40條—要開除我

【勞動法第40條—要開除我】

勞動法第40條—要開除我


首先 , 你要確認你所發的貨是誰的 , 如果屬于公司的 , 你可能要構成職務侵占 , 公司與解除合同是合法的 。其次 , 如果你發的貨是你自己的 , 你要證明你所發的鋼板是你自己的 , 能證明的話 , 公司確屬違法 ,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 可以要求兩倍的經濟補償金或者要求公司急需履行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 ,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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