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立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1)立遺囑人立遺囑時須有行為能力 。
(2)遺囑必須表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因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無效 。
(3)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以最后遺囑為準 。其中有公證遺囑的,則以公證遺囑為有效遺囑 。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

【立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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