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必須雙方同時領取合理嗎?


離婚證必須雙方同時領取合理嗎?


1、民政局的意思是離婚不容易千萬別輕易結
2、就都這樣還在問為啥不結婚為啥不生孩子,你說為啥?
3、為什么要搞得那么麻煩啊,又不是關系好才離婚,都分了還要約好共同去領離婚證?
4、扭曲了登記制度的實質,登記只取到公示作用,對抗第三方,以登記約束雙方,這是對權利的不尊重,是傳統舊體制的一大體現,是維護男權的漂亮外衣
【離婚證必須雙方同時領取合理嗎?】5、兩個人過不下去了,只要一方不出現,打不死你都拖死你!
6、算了吧,真離婚的都是一刻也待不下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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