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是真的嗎?


家暴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是真的嗎?


民政部:離婚冷靜期不適用家庭暴力
在4日民政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民法典》關于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只適用于協議離婚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民法第1079條對此有明確規定,其中之一就是涉及家庭暴力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 。因此,不存在不利于家庭暴力受害人保護的問題 。
婚姻家庭民法典草案對離婚平靜期的規定作出了明確規定 。但也有人認為,甄別機制應建立在離婚平靜期,而不應設立在家庭暴力案件中 。
5月1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回應稱,離婚冷靜期制度只適用于協議離婚案件 。對于因家庭暴力要求離婚的,一般通過起訴解決 。
根據《婚姻家庭民法典》草案,離婚冷靜期為一個月,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均可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絕大多數人同意這一規定,認為這有利于解決沖動離婚問題,維護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 。不過,也有意見認為,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為離婚設定冷靜期并不合適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認為,經研究,離婚冷靜期制度只適用于協議離婚 。對于家庭暴力等情況,實踐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訴離婚,而離婚冷卻期制度不適用于起訴離婚 。據我們所知,英、法、俄、韓等國都規定了這一制度 。

【家暴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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