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人覺得結婚冷靜期沒必要

【為什么有人覺得結婚冷靜期沒必要】

為什么有人覺得結婚冷靜期沒必要


第一,如果是為了保障配偶知情權,防止一方隱瞞自己有疾病或者其他不光彩的過去,這些問題不是幾天結婚冷靜期能解決的吧 。
第二,對自己負責的人,無論有沒有冷靜期都會認真了解一下對方,反之,一方刻意隱瞞,冷靜多久你也了解不到,除非公權力介入去了解 。婚姻本就是私事,公權力不應該過多干涉也不好干涉,結個婚還要弄個行政審批嗎?
第三,民法典已經規定了重大疾病告知制度,因為重大疾病關系生命健康問題,所以需要從法律層面強制規范 。雖然健康知情權,婚史,征信,債務這些問題對結婚一方來說很重要,但這些問題全部都通過法律先行去規范,法律恐怕難以承載,更何況即便規定了也不能避免形式主義走過場這些問題,實際效果都要打個問號 。
最后,我認為還有一個弊端,那就是強制冷靜,很容易引發"耍流氓"問題,同居了又借機不結婚了,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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