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非常任理事國的區別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非常任理事國的區別】投票表決安理會由5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 。5個常任理事國是中國、法國、俄羅斯(1991年12月蘇聯解體后席位由俄羅斯聯邦接替)、英國、美國 。非常任理事國由聯合國大會選舉產生 , 最初為6個 , 1965年開始增加到10個 , 席位按地區分配 , 即亞洲2個、非洲3個、拉美2個、東歐1個、西歐及其他國家2個 。非常任理事國任期2年 , 經選舉每年更換5個 , 不能連選連任 。根據地域分配原則 , 每次新選出的5個成員國中應包括來自亞洲和非洲的3個國家、一個東歐國家和一個拉美或加勒比地區國家 。每個理事國都有1個投票權 , 程序問題要至少9票才能通過 。常任理事國對實質問題都擁有否決權 , 只要有1票反對就不能通過 。非常任理事國無否決權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非常任理事國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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