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民政部優撫政策

【2010民政部優撫政策】

2010民政部優撫政策


如果是在部隊因戰或因公致殘的,并且個人的檔案有明確記載的,可以向縣級民政部門申請要求評為殘疾軍人 。對新病不作為認定的依據 。如果你現在屬于重點優撫對象了,那么按國家規定享受到相應醫療保障待遇 。如果不屬重點優撫對象,建議到鎮級民政部門申請相關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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