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的行政拘留條件是什么意思


行政法上的行政拘留條件是什么意思


行政法規沒有拘留權 , 《行政處罰法》第10條規定 ,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行政法規之外的法律賦予的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 , 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 , 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 , 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 , 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 , 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 , 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 , 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
【行政法上的行政拘留條件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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