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妻子的債務雙方都要負責嗎?


離婚妻子的債務雙方都要負責嗎?


如果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才需要雙方都負責,如果債務屬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則只由債務人負責,配偶不承擔償還責任 。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
【離婚妻子的債務雙方都要負責嗎?】【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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