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最短期限是幾個月呢


勞動合同最短期限是幾個月呢


合同期限可與用人單位約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

【勞動合同最短期限是幾個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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