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費可以補發以前的嗎?


獨生子女費可以補發以前的嗎?


獨生子女費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
獨生子女費由工作單位支付,失業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所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獲得證書的月份到孩子14歲生日,每年都會獲得獨生子女獎勵 。原則上應每月發放一次,經發證單位同意,也可每年領取一次 。如果當年未收到,則不再補發 。

【獨生子女費可以補發以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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