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訴離婚如果是簡易程序審理三個月,如果是一般程序六個月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
【起訴離婚最長多長時間能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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