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講理 | 這些食品安全知識,你應該知道!


說法講理 | 這些食品安全知識,你應該知道!



廣西勝濤律師事務所 伍玲玲 律師
伍玲玲 律師
今天給大家講一下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知識 。
先給大家分享幾個案例:
1、2014年3月 , 消費者段先生購買了4件外包裝印有“純天然”等字樣的核桃 , 上網查詢后發現所購核桃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 。 攀枝花市消委會認定經營者構成消費欺詐 , 退還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和三倍賠償合計3043.60元 。
2、2015年3月 , 趙女士到河北省唐山某超市購買了生豬肉并當場讓售貨人員洗凈后絞成了肉餡 。 第二天吃餃子時突然吃出一塊碎骨 , 硌崩了趙女士的烤瓷假牙 。 唐山市消協受理后經過核實認為情況屬實 , 超市補償消費者部分經濟損失1000元 。
3、2015年3月 , 山東省東明縣劉先生無意中發現超市銷售的巴西松子已過期 。 他把松子買下并索要了購物小票 , 用手機暗中錄下選購、發現、購買全過程 。 超市認為劉先生屬于“知假買假” , 惡意索賠 。 東明縣消協經調查認為劉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 , 超市同意付給劉先生10倍賠償金共計1280元 。
4、消費者陳女士2014年12月在哈爾濱市道里區友誼路沃爾瑪超市購買一瓶蜂蜜 , 價值27元 。 回家后發現該瓶蜂蜜瓶身、瓶蓋等顯著位置沒有標注生產日期 。 哈市消協通過對案件進行調查核實 , 認定該瓶蜂蜜確實沒有標注生產日期 。 經調解 , 經營者最終同意為消費者退貨 , 并按《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退貨并十倍賠償 , 共計297元 。
說法講理 | 這些食品安全知識,你應該知道!



主持人
現實中我們遇到這種不合格的食品應該怎樣維權呢?
伍玲玲 律師
生活中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 , 堅決維護自己的權益 。 我給大家詳細介紹關于消費者買到問題食品的維權途徑:
1、在第一時間拿著食品和票據與商家協商解決;
2、若商家不予協商 , 可到購物所在地區的消費者協會投訴;
3、解決不成可打12315 , 請工商所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調解;
4、如果問題嚴重 , 要及時到醫院檢查身體 , 并保留相關檢驗資料;
【說法講理 | 這些食品安全知識,你應該知道!】5、對調解不成的嚴重侵權行為 , 可考慮起訴 。
相關法律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 ,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 , 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 ,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 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 , 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 , 為一千元 。 但是 , 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
這里有個例外就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不屬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
主持人
平時在購買食品時我們是不是還應該注意什么呢?
伍玲玲 律師
為提高消費者購買食品時的辨別能力 , 確保食品消費安全 , 給大家分享“六要”、“六不要”原則:
六要:
一、 要看證照 。 看食品經銷商是否具備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
二、 要看包裝 。 看包裝有無破損或外漏等 。
三、 要看廠名 。 看包裝和標簽上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郵編、電話等是否齊備、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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