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方協議離婚的 , 應當在離婚協議中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相應的分割約定 。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 , 若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 , 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 ,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 , 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 ,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 , 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 , 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
【協議離婚財產怎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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