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治甲判的什么刑 席治甲、席小林怎么判的刑


席治甲判的什么刑 席治甲、席小林怎么判的刑


【席治甲判的什么刑 席治甲、席小林怎么判的刑】1、被告人席治甲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勞動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合同詐騙罪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并處罰金180萬元 。
2、9月27日 , 鎮原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席治甲等10人惡勢力集團“套路貸”犯罪案進行一審宣判 。本案系慶陽市首例“套路貸”惡勢力犯罪案件 。
3、法院審理查明 , 1996年來 , 席治甲、席小林以高利放貸為業 , 以拆房及人身傷害等方式對債務人進行威脅和毆打 , 索取現金、車輛和糧食 , 并多次組織賭博從中抽頭漁利 , 或在賭場放高利貸聚斂錢財 , 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實力 。2001年席治甲、席小林二人因敲詐勒索罪、賭博罪獲刑 。2003年席治甲出獄后 , 拉攏、糾集李勝輝、范等玨等人為其非法討債 , 伙同席小林、白軍賢等人 , 在慶陽市西峰區及鎮原縣城等區域 , 以民間借貸為幌子 , 向資金困難群眾、工程開發商及小微企業主等97名被害人發放高利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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