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起訴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起訴


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 , 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 , 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涉案對于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到的經濟損失 , 以侵權責任法生效日劃分 , 處理程序有所不同 。在2010年7月1日之后發生的案件 , 依照生效的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就沒有以上那些限制 , 即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 , 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
【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有: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 ,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起訴】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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