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燃氣爆炸事故為何如此嚴重?

2014年8月1日凌晨 , 臺灣省高雄市發生了一起嚴重的可燃氣體爆炸事故 。 猛烈的爆炸將一整條馬路的混凝土路面完全揭開 , 將車輛拋起3、4米高 。 截止到1日下午 , 事故已經造成了26人死亡 , 280人受傷 , 其中消防救災人員死亡4人、受傷22人 。 而經濟損失更是難以估計 。

臺灣燃氣爆炸事故為何如此嚴重?



那么 , 這起爆炸事故為何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來注意避免這種危險呢?
在對這次新聞事件的報道中 , 多稱呼其為“瓦斯爆炸”事故 。 瓦斯是多用于港臺等地的稱呼 , 是“gas”的音譯 , 多用來描述工業原料或家庭燃料用的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可燃氣體 。 不過從目前調查結果來看 , 導致爆炸的可燃氣體可能為乙烯、丙烯或丁烷 , 且以丙烯嫌疑最大 。 不過 , 由于現場調查仍在進行之中 , 因此該爆炸事件究竟是何種氣體泄露引起、是何單位負責 , 仍有待確認 。
不過 , 這三種氣體均為可燃氣體 。 對于可燃氣體來說 , 在空氣中混合至一定濃度即可引起爆炸 。 由于在室溫下 , 這些可燃氣體均為氣態 , 高于其閃點 , 因此泄露后是否引起爆炸主要取決于其在空氣中的濃度 。
對于可燃氣體來說 , 若在空氣中的濃度過低 , 則無法持續燃燒而產生爆炸 , 而當氣體濃度過高時 , 則氧氣含量相對不足 , 使得只能夠燃燒而不產生爆炸 。 由此產生了兩個濃度值:低者稱為爆炸下限 , 而高者稱為爆炸上限 。 若可燃氣體濃度在爆炸上下限之間 , 即可能產生爆炸 。 以丙烯為例 , 其爆炸下限約為2% , 爆炸上限約為11% 。
在正常的管道運輸過程中 , 管道中的可燃氣體濃度通常高于其爆炸上限 。 因此有時候我們可以看見一些化工廠常有點燃的“火炬” , 這是化工廠將生產中產生的可燃副產物收集起來 , 在管道末端點燃燒掉 , 減少可燃氣體隨意泄露而造成的危險 。
但是在這起事故中 , 可燃氣體從管道中外泄 , 進入到了下水道中 , 并在下水道中累積 , 超過了其爆炸下限 。 而下水道中除了燃氣管道外 , 還有通信、供電等線路 , 而這些線路容易產生火花 。 加上下水道位于地下 , 空間狹小 , 因此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爆炸的威力 。 同時由于地下的下水道相互連通 , 可燃氣體沿著道路下方起爆 , 由此造成整條街都被炸裂破壞的景象 。
臺灣燃氣爆炸事故為何如此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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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 面對如此慘烈的景象 , 我們應該如何避免其發生呢?

對于公共場合 , 首先管道管理部門應盡忠職守 , 嚴格監控管道壓力、檢測器報警等信息 , 一旦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并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處理 。 在本次爆炸事故中 , 有報道顯示31日晚間8點到9點之間 , 電腦報告的壓力就已出現異常 , 但相關單位并未采取措施 , 由此造成了嚴重的后果 。
其次 , 若是聞到疑似可燃氣體泄露的氣味 , 應盡快報告公安、消防等部門 , 同時應盡量通知周邊人員注意異常情況并及時撤離至安全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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