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后果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后果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會產生如下法律后果: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后果】1、法院可作為判決離婚的依據由于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違反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誠的義務,故《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還規定,如果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其中存在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法院可以作為判決離婚的理由 。
2、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
3、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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