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更監護人的程序主要有:
(一)現有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或者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而要求變更監護人的 。
(二)申請變更監護人 。此處的申請人較廣泛,可以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長期撫養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須是與未成年人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 。
(三)法官裁判變更 。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作出相應裁判 。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
(二)兄、姐 。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
【人們怎么樣辦理變通監護人】
猜你喜歡
- 我想知道武昌理工學院這個學校怎么樣啊?
- 西南財經大學天府學院怎么樣??
- 晚上怎么樣讓嬰兒快速入睡
- 結婚三金怎么樣挑選
- 怎么樣讓寶寶自主入睡不用哄
- 四川傳媒學院表演系怎么樣?畢業以后好就業么??
- 騰訊視頻會員qq.登錄可以幾個人同時在線我qq還可以登錄么?具體是怎么樣
- 長沙清明節天氣怎么樣
- 山東工業職業學院怎么樣
- 現代IX35的性能怎么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