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案二審,如果一審法院的判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適用正確,撫養權一般是不會改判的,但是如果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則是可以改判的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
【離婚案二審撫養權能改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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