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猶豫期需要起到告知義務嗎?

【保險猶豫期需要起到告知義務嗎?】

保險猶豫期需要起到告知義務嗎?


保險猶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后的10天內,如果對保險合同內容不同意,可以將保險合同退還保險人并申請撤銷,猶豫期內撤銷合同已收全部保費 。
保險如實告知義務應該在投保之前,而不是保險猶豫期 。在投保時投保人必須把投保標的中的重要事項如實告知給保險代理人,并確保保險代理人能夠全面、準確的了解重要事項,這樣才能確保保險代理人能正確地認識并評估危險狀況,繼而決定是否承保或者在何種條件下承保 。
如果投保人未如實告知,就要承擔被發現后的不利后果,比如保險人解除合同并不予賠付保險金等問題 。告知的前提,是保險人詢問,如果保險人不詢問,則不需要告知,告知的內容和范圍,限于詢問的范圍和內容,并且限于投保人明知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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