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包括哪些法律部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包括哪些法律部門】中國的法律體系大體由在憲法統領下的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謹雹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七個部分構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標明中國已在根本上實現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歷史性轉變,各項事業發展步入法制化軌道 。鄭重宣示了中國堅定不移實施灶陸“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包括哪些法律部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構建,始終立足于基本國情,從實際出發,堅持將傳承歷史傳統、借鑒文明成果和進行制度創新有機結合起來,做到古為今用、洋為中用、兼容并蓄,充分體祥辯帆現這個法律體系在文化上的先進性、包容性和廣泛性 。
一方面,繼承中華法制文化中的優秀成分,適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需要進行制度創新 。另一方面,充分吸收人類法律文明的成果,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但又不是簡單地照搬照抄,而是根據中國國情和實際,吸收有益之處,為我所用 。
實踐證明,只有既繼承發揚我國優秀的法律文化傳統,又借鑒吸收人類法律文明成果,才能走出一條符合我國國情、順應時代潮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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